案由:危险驾驶罪
犯罪嫌疑人:胡某
辩护人:福建泉安律师事务所 刑事部律师
简要案情:
胡某因涉嫌醉酒驾驶小轿车,被公安机关查获。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,胡某的血清中检出乙醇含量达151.40mg/100mg,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,拘留七天后被取保候审。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胡某聘请福建泉安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团队为其辩护。
办案结果:
泉安刑事辩护律师团队经研究后,认为胡某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证据不足,罪名依法不能成立,并依法向检察院提出相应辩护意见。检察院经审查后,认为胡某构成危险驾驶的证据不足,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。